一、比赛名称: 2008 中国洛阳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 洛阳市委宣传部,洛阳市文化局 三、承办单位: 洛阳市群众艺术馆,洛阳市小牡丹艺术团 四、评审的组成: 1、由获得国际评审资格的人士担任评审。 2、由获得国家AA级评审资格的人士担任评审。 3、由获得省A级评审资格的人士担任评审。 五、比赛时间:2008年11月1日——2日,1日晚19:30开幕式。 六、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日 下午16:00前。 七、报到地点:洛阳市一拖体育馆 八、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0日(上秩序册) 九、报名方式:网上、电话、传真至大赛组委会。 电话:0379-61816666(王老师)13903883578(李老师) 传真:0379-63123699 QQ :961667967 电子信箱: xmdyst@126.com 十、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程安排、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登陆洛阳市小牡丹艺术团网站 www.lyxmd.com查询、下载。
注: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大赛组委会要求各参赛代表队于10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的名单、参赛组别及报名费汇至本次大赛组委会唯一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人:李虹 工商银行卡号:622202 1705002704537 注意:各参赛队,在向组委会汇款时请注意核对好帐户信息,打款后立即向组委会工作人员核对帐户信息,注意保留汇款凭据。 十一、比赛内容:
专业院校摩登舞 A组 W T F Q Vw B组 W T Q 专业院校拉丁舞 A组 C S R P J B组 C R J 业余少儿摩登舞 A组 W T F Q Vw B组 W T
业余少儿拉丁舞
16岁以下组 A1组C S R P J A2组C S R J B1组C S R J B2组C R J 女子1组C R J 女子2组C R
12岁以下组
A1组C S R P J A2组C S R J B1组C S R J B2组C R J 女子1组CS R J 女子2组C R
新人组 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10岁以下组 A1组C S R P J A2组C S R J B1组C S R J B2组C R J 女子1组C S R J 女子2组C R 新人组 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8岁以下组 A1组C S R J A2组C R J B1组C R J B2组C R 女子1组C R J 女子2组C R 新人组 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6岁以下组 A1组 C R J A2组 C R 新人组 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业余少儿拉丁新芽组 12岁以下新芽组R 12岁以下新芽组C 10岁以下新芽组R 10岁以下新芽组C 8岁以下新芽组R 8岁以下新芽组C 6岁以下新芽组R 6岁以下新芽组C
业余少儿拉丁单项组
16岁以下 C R J 12岁以下 C R J 12岁以下女子C R J 10岁以下 C R J 10岁以下女子 C R J 8岁以下 C R J 8岁以下女子 C R J 6岁以下 C R
业余少儿单人组 12岁以下 C R 10岁以下 C R 8岁以下 C R 6岁以下 C R
业余少儿全能组 少儿十项全能组:W T F Q Vw C S R P J 少儿六项全能组:W T Q C R J 少儿四项全能组:W T C R 十二、参赛规定 ★少儿组不接受个人报名,须由参赛代表领队、教练老师统一报名 ★6岁以下组含6岁,8岁以下组7-8岁、10岁以下组9-10岁、12岁以下组11-12岁、16岁以下组13-16岁。年龄以7月1日为限,报到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新人组,凡以往大赛获奖选手不得报新人组
★新芽组,08年开始学舞的新人 ★业余少儿全能组和业余少儿各组B组为规定动作组,其余为不规定组。规定组动作及服装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不许有如亮片、水钻、驼鸟毛等,女生除发夹、头绳外不许带其它头饰。男生拉丁舞规定服装为白色上衣,黑色长裤。女生拉丁舞服上衣为白色体操服和各色短裙或上下颜色统一的连衣裙。摩登舞女生服装为各色彩裙,裙长不得过长和带有飘带。摩登舞男生黑马夹,白衬衣戴领结或领带,黑色长裤。否则不接受检录。各专业院校组为不规定组。 ★低组别的选手可报高组别,即8岁以下组可兼报10岁以下组,10岁以下组可兼报12岁以下组,但同一年龄组的同一组别之间不许跨组,如A1组不得兼报A2组,B1组不得兼报B2组,A组和B组可兼报。 ★报业余少儿新芽组的选手除新芽组外不可兼报其他组别。新芽组为今年新生学舞的孩子。 ★各组不足3对的,并组、合组或取消该组。 ★专业院校学生不得参加业余各组比赛。 ★各参赛选手按规定着比赛服装,参加入场式和比赛。 重要提示:请各领队、教练于2008年10月15日前务必将名单报上,并注明参赛选手的年龄和所报的组别。我们将在秩序册中显示出来,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请大家做好细致的工作。 十三、有关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可代为安排。 ★凡报名参赛的舞者,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时,不要勉强参赛,可向大赛组办机构申请退出比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届大赛组委会负责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事故保险,未办理意外事故保险者,如出现意外,责任自负。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报到时领取证件。 ★本届比赛优先进行团体报到,团体的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预先进行。 十四、奖项设置: ★专业院校、业余少儿其它组前六名,颁发奖杯、证书。 ★新芽组、单人组取前12名(1~3名为一等奖,4~7名为二等奖,8~12名三等奖,均颁发奖牌证书)。
★新人组取前12名(1~3名为一等奖,4~7名为二等奖,8~12名三等奖,均颁发奖杯证书)。 ★业余少儿单项各组取前6名(1~3名颁发奖杯、证书,4~6名颁发证书)。 ★凡参赛选手报组别者每人送秩序册一本(不包括单项组、团体组和兼报项目)
十五、费用:(含参赛选手二套赛事门票) 业余少年全能组…………………………180元/对 专业院校、业余少儿各组……………150元/对 新人、新芽各组………………………..150元/对 单项组…………………………………….100元/对 单人组…………………………………….100元/人 团体舞…………………………………….300元/组 基训组合…………………………………300/组 十六、大赛纪律 ★本届比赛欢迎有志于中国国际标准舞艺术事业发展的所有舞者来参与,欢迎所有国际标准舞的爱好者按照比赛的要求来参赛。只要符合报名要求,我们将对每一位参赛的舞者做到公正,公开和一视同仁。比赛是主办者为舞者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要树立正确的比赛观,要有健康的比赛心态。舞者要服从评审员的集体审定,我们将尊重评审的最终审定,并及时予以公布比赛成绩。 ★比赛中如有查分等事宜,由领队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仲裁费2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回,否则将不予退还。 ★各参赛队须交纪律保证金300元,如无违犯现象原款退还。 ★凡参赛选手不按时检录者,视自动弃权。选手一律不得穿带钉舞鞋上场。 ★比赛中发现年龄不符将取消比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七、其它 ★凡有关赛事、预订酒店、票务、广告等具体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组委会赛务组:电话:0379-61816666 王老师 ★如有上画册的选手和单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选手上画册一页(彩页)500元,单位上画册一页(彩页)800元。 ★比赛前将安排今年的全国国标舞锦标赛的参赛选手进行考牌活动。如有考牌的选手提前预约。 ★未尽事宜请在网上查询。
大赛组委会 2008年8月28日 |